CBA公司关于对山西汾酒队球员焦海龙处罚的函

阅读:29 2026-05-10 23:59

2026年5月7日,2025-2026赛季CBA联赛季后赛四分之一决赛场序435,在浙江广厦雄狮俱乐部浙商证券篮球队与山西汾酒猛龙俱乐部汾酒篮球队(简称“山西汾酒队”)的比赛结束时,山西汾酒队17号球员焦海龙对看台观众使用不当言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简称《纪律准则》),给联赛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联赛纪律,根据《纪律准则》第二章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对山西汾酒队17号球员焦海龙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


此外,依照本赛季CBA联赛赛风赛纪责任人制度相关规定,对山西汾酒队主教练潘江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


以上人员罚款的缴纳按照《纪律准则》第一章第十三条之规定办理。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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